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_学校荣誉
时间:2023-02-09 访问次数:2280
公办中职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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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贵州省毕节地区
在学生的教育中,我们的孩子要有梦想有追求,做出自己的人生的规划,然后全身心地投入到行动之中。生活从来都不是我们所认为的那样顺利的。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扰和麻烦。但是我们就不能从此变成灰心丧气。我们必须及时的调整我们的状态,我们必须学会像飞行员一样不断的调整方向,最终达到我们想要的那个目的地。梦想是我们的前行的方向,指导我们不断的前进。最终会让我们变得更好。
学校人才培养:
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秉承“立德 、求真、尚美”的校训,为地方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艺术见长、多能一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前教育教师。学校坚持以写一篇好文章、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弹一手好钢琴、写一手好字、画一手好画、练一副好嗓子、练一身好舞姿、做一手好手工、上一堂好课、修一颗爱心“十个一”作为学生的基本要求,形成了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职业素养“三元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2015级首届大专毕业生参加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双合格率91.14%,在全省同类学校中位居第一;学校创建至今,共培养了2万余名合格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教师。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校获得荣誉:
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学校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全国优秀书画教学单位”、“贵州省语言文字示范校”、“贵州省教育扶贫百校基地”、“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评为“全国中师化学科普知识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作文教学先进单位”、“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贵州省模范职工之家”、“毕节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度教育部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国中等师范学校‘园丁科技教育行动’现代科技知识竞赛组织奖”、“新世纪首届全国教师三笔字书法作品大赛组织奖”、“新世纪曙光杯首届全国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法作品大赛组织奖”、“贵州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课本剧类二等奖、艺术教育论文评选省级一等奖”、“贵州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合唱类一等奖”、全国、全省中小学生“文明风采”大赛集体奖、师生奖等综合奖约300项。
录取说明
各专业对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各专业男女不限。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录取规则
成绩计算:
1.高中毕业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须不低于90分。
2. 中职毕业生: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须不低于90分。
录取方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艺考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艺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2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学校在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所有考生技能测试均采取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公示。
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