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以及健全的人格;具有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较扎实的舞蹈学、表演学理论知识,能够在舞蹈表演、创编方面达到较高的专业水准,善于把握本专业各种体裁作品的表演风格;具有对各类舞蹈作品的鉴赏、分析和批评能力,具备策划、组织、主持和管理各种舞蹈表演活动的能力;具备从事与本专业相关教学、表演、创作、研究等方面专业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专业及普通学校、艺术馆(站)、青少年宫、企事业单位等工作。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可从事舞蹈演员、舞蹈教学、辅导组织工作;青少年业余舞蹈教学排练;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和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编导、排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