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贵州省最早的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地位。2012年12月20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占地总面积474亩,其中清镇新校区453亩、忠烈街校区21亩。新校区采用英伦风格的布局方式,不同几何形状的构成要素形成不同的视觉中心。各中心互相渗透、交错贯通,又保持每个院系自身功能的良好运作。校园大气庄重,给人以宁静、井然有序的感觉。宽阔的草坪,明镜的湖水,生机盎然的花木,人与自然达到共生和谐的状态。幼专是培养孩子启蒙老师的地方,塑造柔和的空间形态,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心和童心。
报考条件
1.普通高考生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C等及以上的成绩中必须含两门B等及以上成绩。特殊教育、社会工作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C等及以上的成绩中必须含一门B等及以上成绩其余专业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
2.考生需如实填写高考、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号、中学、中职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
4.报考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综合素质优秀,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职业潜质和创新能力;艺术特长突出或某一方面具有独特技能(素质)者优先录取。
5.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的所有考生须参加2018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
录取规则
凡符合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并参加考试的普通高考生,按“文化知识50%+职业技能测试50%”的评价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文化知识采用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数的50%,加上考生参加我校技能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出现并列,则以文化素养(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