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要的目标就是教育出专业上面的高级技能人才,我们学校为了这个目标,我们的所做的各方面都是以这个目标作为我们的一个中心,我们也希望我们能够多多教育学生的专业发展,保证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能够在后面的道路上面能够有一个更加优秀的成长和发展。
招生范围及对象:贵州省内具有普通高中学历,并报名参加201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的应往届毕业生,且考生八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否则不予录取。
录取原则
1.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学生。没有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根据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平均成绩×70%+技能测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3. 专业安排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 报名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后,不得参加2018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助学措施
1.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2.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学历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附则
1.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未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