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宗旨_录取规则
时间:2023-02-09 访问次数:1441
公办中职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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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学生想要自己在学习的道路上面获得成功,我们就必须不断的寻求改变,及时的逃离自己的舒适区域,敢于去尝试生活的各种各样的可能性,成功是没有捷径要走的,我们想要获得成功,就要脚踏实地的去努力,去创造自己的价值,永远不要对生活充满抱怨,因为抱怨是不会改变事情的状态,我们唯有努力的去寻求改变,不断的激发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能力能够支撑我们的野心。
学校简介
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贵阳市经济贸易职业学校)始建于1983年,前身为贵阳市纺织服装中专班、贵阳市服装职业学校。1995年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将“贵阳市服装职业学校”更名为“贵阳市经济贸易职业学校”,1996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将“贵阳市纺织服装中专班”更名为“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 1990年被贵州省评为“贵州示范性职业高级中学”,1991年经国家教委认定、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 2000年经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被教育部授予贵州省唯一的计算机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
学校办学宗旨
学校作为贵阳市信息技术职教集团中心校、贵阳市信息技术行业指导委员会牵头学校、贵阳市现代物流与服务行业指导委员会牵头学校,根据职业教育面向经济、面向产业、面向大众的教育形式,以学生“会做人、会做事”为培养目标,“修德励能、成长立业”为办学宗旨,培养“师德优良、工作尽心、积极向上、特色鲜明”的教师,创造一所教育理念新、课程组合新、动作方式新、师资结构新、管理机制新的富有国际视野和办学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现代化、集团化、国际化、实验性、示范性的职业学校。
录取规则、办法
录取工作: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网上录取工作。
录取规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近,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市、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