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2号)精神,我院面向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进行单独招生。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公办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绿色大学”。
学校代码:14252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我院校园占地面积4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装备先进,完全能够满足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学院拥有专任教师400余名,其中双师素质教师占85%以上。建有满足各专业需要的校内实训室和实训基地。通过广泛深入的校企合作,建有校外实训基地近120个,每年提供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近2000个。
学院打造计算机网络技术、煤矿开采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艺术设计6个重点专业,凝炼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煤矿开采技术3个特色专业,形成网络与通信、建筑工程、煤矿开采、商务物流、商旅服务、民族艺术6大专业群,涵盖近40个专业和专业方向,较好对接了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布局。
学院建立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位一体”多方联动的校企合作理事会,与企业共同建立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与瓮安县政府、省能源局、省旅游局、省建设厅等政府、行业部门建立了战略合作型办学关系;与贵州建工集团、贵州路桥集团、贵航集团、水钢集团、贵阳机场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和中兴、华为、思科等世界和国内500强级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型办学关系;探索形成了“优势互补、对等投入、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互惠共赢”等多元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合作共建了中兴网络通信学院、讯方通信学院(华为网络学院)、兴隆管理学院、奥鹏商学院、航空乘务学院等二级学院,走出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的创新发展之路。
我院近年招生规模逐年攀升,现有在校生7600余人,平均报到率达90%以上,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5%以上,涌现一批创业、就业典型,呈现出“进口旺,出口畅”的可喜局面。
单独招生纳入省内的招生计划,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在校期间管理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学历证书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均为高职院校大学专科学历,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录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推荐就业。
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5年普通高考资格;应往届中职、技校、职高毕业生取得2015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资格)。
即日起至4月9号截止。
(一)需要材料
1.登录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gzvti/下载《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下称“报名表”),打印后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
2.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就业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两面);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背面写明姓名);
5.高中及中职阶段获取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复印件(A4纸),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获得证书的考生);
6.毕业考试(会考)成绩单(高中毕业生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准备好后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并于4月8日前将前述所需材料以邮寄方式或由报考专业老师送达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由所报考专业老师通知考生领取《报名确认单》。
2.现场报名:4月9日前,考生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学院行政楼719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后发放《报名确认单》。
学院单独招生进行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并按成绩择优录取。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8科达到C等及以上的,提供高中学业成绩单,可免予文化考试,参加报考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应往届中职、技校、职高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取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的,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教师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文化考试部分由学院独立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和评卷。考生均使用一套试卷考核,考试内容含语文、数学、英语等;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由各院系安排专人负责。
1.鉴于各专业教学特性,学院招生专业考核方式细化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考核方式及权重 |
|
航空 服务 |
高中毕业生 |
文化考试(笔试),占50% |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占50% |
中职毕业生 |
2.报名学生经现场资格验证,交纳相关报名资料后,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
1、学院根据报考学生综合成绩,按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值相等的情况,优先录取有特长、优秀学生干部、贫困学生、军烈属等。4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2、我院对经资格验证和测试的学生发《报名确认单》。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4月11日到学院凭《报名确认单》和身份证参加文化考试(上午9:00——11:00);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在考生笔试时予以告知,4月14日前完成,获取各类奖项、技能证书的可酌情加分;
4月15日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月15日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月20日前,经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http://gzszk)公布;
5月10日前,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单独招生报名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教育厅审批的100元/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教育厅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校企合作二级学院的企业培训费用由企业按标准收取。
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额度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每年3000元左右;
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贷款不超过6000元,同时学院还可提供勤工助学等措施。
1.为切实维护单独招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我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所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章程》的要求。
3.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选拔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