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9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我省2018年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报送及审查把关,确保申请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材料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二)各学校建立的受助学生明细表及学生申请审批材料,要按照有关保密文件管理要求妥善保存,随时备查。
(三)资助标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本专科生补偿代偿上限为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超出部分自行承担,不足上限标准按实际发生进行补偿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减免的本专科生学费资助上限为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不足上限标准按实际发生进行减免。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标准与服义务兵役学生补偿代偿标准相同。
(四)对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贷款利息”项的金额计算统一为从申请人毕业时(含往届毕业)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应支付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公布的最新利率进行计算)。为了便于资金的划拨和结算,有贷款代偿利息产生的一律按百位金额进行上报。例:贷款利息=产生利息天数×本金×当日利率/360
(五)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执行材料同时报送。
(六)为体现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和毕业直接招收为士官大学生的关怀,高校应采取“学校先行垫发,据实申报拨付”办法。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先进行资助,后向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进行资金结算。
(一)各高校2018年开展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工作有关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一份(应包括工作组织部署、审核基本情况、工作成效、问题及建议四部分);
(二)2018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资助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书复印件),学生申请材料请按照明细表编号排序;
(三)2018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生申请材料请按照明细表编号排序;
(四)《xx高校2018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见附件1);
(五)《xx高校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2);
(六)《xx高校2018年度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3);
(七)《xx高校2018年度高校退役复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减免明细表》(见附件4);
(八)《xx高校2018年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报表》(见附件5);
(九)《xx高校2018年度直接招收为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6)。
(一)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加盖高校行政公章。报告电子版发送至:136113923@qq.com.电子版文件名按“XX学校2017年度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发送。并报各市(州、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备案。文字报告和汇总表纸质材料寄送至: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0721(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邮编:550081。联系人:李春妍;联系电话:0851-85282078。
(二)上报时间:2018年10月12日之前。附件:
1.xx高校2018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
2.xx高校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3.xx高校2018年度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4.xx高校2018年度高校退役复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减免明细表
5.xx高校2018年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报表
6.xx高校2018年度直接招收为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请我校2018年符合服义务兵役资助条件的学生,务必在2018年10月10日前,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高校退役复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加盖相关章印)、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相关服义务兵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交至凯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我校统一报送至省、州资助办。咨询电话:0855-850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