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拥有贵阳市区和市郊两个校区,占地22万平米,建筑面积10万平米。主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级风景区──贵阳红枫湖畔。校园依山傍水,绿树成荫,造型各异的现代建筑掩映其中,景色宜人。
从1976年建校迄今的30多年中,学院共为国家培养了一万叁千余名各类技术人才,他们为祖国电力事业和贵州的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中一批毕业生已经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学院注重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了一支教育观念新、师德高尚、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高、一专多能的教师队伍。在两校合并时,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集中两校精兵强将,使得全体员工99%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2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90%;双师型教师占50%;兼任教师80名,教授级专家占50%,全是从发供电等企业一线聘用。
学院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培训电力及其相关专业的高级技能人才。除了承担从技校到大专的学历教育外,同时作为贵州电力公司生产技能培训基地、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国家第45职业技能鉴定所,还具有为行业提供继续教育、岗位培训、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功能。现已成为集各类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与鉴定于一体的现代教育培训基地。
学院注重教育创新,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素质教育新模式。在教学改革中,尤其注意教育理念的创新,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专业结构,根据新技术的发展,增加教学内容;广泛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先后借鉴加拿大CBE教育模式、德国双元制等职教模式,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充分调研企业各相关岗位群的能力需要,对课程进行整合,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以适应职业教育国际化趋势。同时不断改进学生评价体系,从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社会能力、身心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培养和考核,促使学生全面成材,形成了该院学生“基础知识较为扎实、踏实肯干、发展潜力大”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院坚持以管理促教改,以管理促发展,建立了全新的竞争和激励办学机制。后勤改革彻底社会化。教学、行政的各个环节均纳入全年的目标考核和常规考核之中,真正做到事事有考核、时时有考核、人人有考核。员工待遇直接与考核结果挂钩,年底考核优秀的有晋级,升岗的机会;考核靠后的,无论是干部、还是普通员工都有降级、降岗或诫勉的可能。机制的创新使学院总是保持着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成立的电力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南方电网公司(含黔、粤、滇、桂、琼五省区)下属内唯一的一所电力类高职院校,同时也是贵州省首家经教育部批准实施中外联合办学的高职院校,行业特色十分鲜明。校内还设有重庆大学等著名高校函授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已成为集各类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与鉴定于一体的现代教育培训基地 。2002年被贵州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同年被国家教育部、经贸委等五部委表彰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近两年来学院招生报到率和一次性就业率在贵州省同类院校中一直名列前茅。
学院实行“以高职为主,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明确“立足电力育人,面向社会办学,服务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课堂教育与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宽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构建了现代大职业教育体系。尤其注重植根于企业的土壤寻求发展,主动服务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
招生范围及对象:贵州省内具有普通高中学历,并报名参加2019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的应往届毕业生,且考生八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否则不予录取。
1.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学生。没有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根据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平均成绩×70%+技能测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3. 专业安排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 报名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后,不得参加2019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2.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学历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1.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未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