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名称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办事条件。
1、身份条件: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幼儿师范学院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
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2)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的标准;
(3)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3、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填表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请参见表格上的填表说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参见附表,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备注栏应注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已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的,请写明已取得过的资格种类和证书编号。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统一拍摄的数码照,另再提交两张数码照。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填表要求:1-3行由申请人本人填写,4-11行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就读学院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警署)填写,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等有关部门或学院或街道办事处(警署)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7)根据要求,提供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高等学院教师资格须提供高校拟聘教师证明以上(3)、(4)、(5)、(7)项原件经认定机构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必要时,应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4、办事程序。
(1)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取表格材料,办理思想品德鉴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等;
(2) 申请人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
(3)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发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4) 申请人凭测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测试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写出审查意见;
以上就是,今天重庆幼师学院老师带给大家的所有内容,最后老师送大家一段话:再牛掰的梦想,也经不住你一如既往如每天吃饭般的坚持。没有人的命运是盘注定会输的棋,用有限的人生活出最大的格局。只要坚信,我们一定可以!老师祝愿同学们选择自己理想的专业,拥有自己最好的未来。